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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更正各場次辦理時間為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

  • 上開說明一該部誤植各場次辦理時間為下午2時至5時,特此更正各場次辦理時間應為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,另檢附修正後旨揭簡章。
  • 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案聯絡人:中原大學環境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,電子信箱: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。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。,電話:03-2654909。